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准备捐赠票据
捐赠人向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不论金额大小,基金会都会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票据右上角的捐赠凭证号为申报必填项。
2.收集填写捐赠信息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610000MJU3100296
受赠单位名称:
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捐赠凭证号和捐赠金额根据捐赠票据填写
4.扣除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点击“开始申报”;
2.在汇算申报页面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栏,点击“新增”,填写详细的捐赠信息后点击“保存”;
注:如有多项捐赠抵税申报,再次点击右上角“新增”继续申报即可。
3.捐赠抵扣流程完成后,可以继续完成2023年个人综合年度汇算清缴其他步骤,最后提交申报。
1.若您在捐赠后取得了捐赠票据,但票据遗失可联系基金会财务部(029-82312259)刘老师,工作人员会帮您查询捐赠票据号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请将已取得的捐赠票据妥善保存五年,以备税务机关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