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关心支持下,学校校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友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为了进一步凝聚共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各学院;相关职能处室。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从事校友工作的教职工;相关职能处室为学校校友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校友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落实有力。
2.服务校友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较高,主动襄助校友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3.有效开展各项特色校友活动,打造交流合作平台。
4.积极主动开展对外联络,组织校友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5.受到校友、师生广泛好评。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1.热心校友工作,积极联络服务校友、主动组织开展校友活动,认真落实校友工作任务。
2.富有创新意识,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校友工作,拓展校友资源,成绩显著。
3.受到校友、师生的广泛好评。
三、相关要求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总结回顾的基础上,自愿申报“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2.“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组织推荐。各学院可推荐1-2人,相关职能处室可推荐1人。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国内合作与校友处将会同有关单位联评产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择期进行表彰。
4.请各单位在12月16日(周五)17: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申报表格需签字盖章后扫描)通过OA“请示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国内合作与校友处。
联系人:陈瑞
联系电话:029-82312526
邮箱:xyh2004@xau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参评项目)
国内合作与校友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