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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我理工,梁椽共举”年度捐赠活动正式开启!

发布时间:2024-03-25 17:00:58 次浏览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2024年5月1日,西安理工大学将迎来建校75周年华诞。在此,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向长期关注、支持并助力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与崇高的敬意!

学校今日之成就与辉煌,凝聚着一代代西理工人共同的智慧和汗水;学校未来的繁荣和发展,更需要全体校友、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2016年,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式在陕西省民政厅注册成立,广泛汇聚广大校友和社会各届爱心力量,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目前已是陕西省4A级社会组织,并获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证。

2024年恰逢建校75周年,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启动了“强我理工,梁椽共举”年度捐赠活动,鼓励全体西理工人行动起来,捐赠75元及其整倍数,汇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郑重承诺:将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科学管理好、使用好每一笔款项,所有支出明细后期将在“校友网”“基金会网”“西理工人”小程序等平台予以公示。

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砥砺前行,共同开创西安理工大学宏伟壮丽的美好明天!


参与方式


1.银行转账

户 名: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103261252575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金花南路支行

备  注:汇款时请备注“西理工建校75周年活动捐赠”

2.线上捐赠

扫描如下二维码,点击“捐款”



3.现场捐赠

可直接将现金捐赠至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综合二楼202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您的捐赠将享受免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您的捐赠将获得衷心鸣谢


1.无论捐赠金额大小,均将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获得捐赠纪念证书和奖牌。

3.获得冠名权(如:奖学金冠名、设施设备冠名、相关场所冠名等);获得留名权(如:立碑留名、在建筑物上镌刻留名、在设施设备上标牌留名等);获得荣誉称号(如: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等);赢得美誉度(如:利用校内外媒体宣传捐赠者事迹,提升捐赠方在学生和社会的认可度,塑造良好的企业家形象)。

4.举行捐赠仪式,与学校领导和学校知名教授专家进行交流和探讨。

5.有机会出席学校校友、校友企业论坛研讨等活动,结识更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有识之士、社会贤达。

6.可根据捐赠者意愿,协商其他答谢方式。


联系我们


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办公地址: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综合二楼202室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陈老师  18706870025   029-82312201

电子邮箱:jjh@xaut.edu.cn